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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 【國會教室-進階篇】第五十八講:國是會議
發表日期 2017-03-22
作者 口袋國會編輯群

國是一詞,源自於西漢新序,本意為共定國是,朝野共同會商國家大政方針。國人比較有印象的國是會議應屬為呼應野百合學運,李登輝總統於1990年所召開的國是會議。會中針對「國會改革」、「地方制度」、「中央政府體制」、「大陸政策與兩岸關係」、「憲法與臨時條款修正方式」等五個議題逐一討論,最後達成「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回歸憲法」、「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修憲採取一機關兩階段方式」、「修憲以《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名之」等共識,並一一透過法定程序逐一落實。李登輝總統並於1991年5月1日,依照國是會議結論,頒令公布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國會議員恢復定期改選,「萬年國會」的現象也正式告終。

    2017年,蔡英文總統先於一月份召開年金改革國是會議,緊接著於六月底又將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國是會議召開密集的程度,前所未有。但細究我國相關法條,對於國是會議召開的原因、時間、參與者資格以及會議結論效力,均未有明確規範。而受邀參與國是會議之意見領袖、專家學者與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兩者之間功能上是否重疊,也有值得討論的空間。因此,總統召開國是會議的結論是否能落實或必須落實,就我國相關法律而言,並無明確規範,國是會議結論對國會也無約束力,仍需要靠總統意志與國會配合方能達成。試想,總統與國會多數分屬不同政黨下,總統主導的國是會議,其結論國會多數黨是否全數買單,不無疑問?

    所以說,國是會議的結論能否落實,必須存在幾個現實要件。第一、總統意志。亦即,即便國是會議的結論與國會多數黨利益背道而馳,總統仍然利用其政治權力與政治妥協,來說服國會、國人。例如,1990年的國是會議。即便總統與國會多數黨都是國民黨,但面對萬年國會的既得利益者,李登輝總統仍運用其權力與協商藝術,說服老國代、老立委退職與增額補選,達到國會改選的目的。第二、國會多數的支持。依照我國的憲政體制,法律甚至憲法的修正,都無法迴避立法監督。因此,倘若無法獲得國會多數支持,國是會議有再多的共識或建議,也都只是紙上談兵,無法真正落實。或許有人說,根據憲法,倘若發生立法怠惰情事,人民可以用公民投票的方式,行使創制、複決兩權。但實務運作上,要鼓勵民眾『對事』投票,仍不如『對人』投票來的踴躍,故國是會議的結論仍是以透過國會修法所花費的成本最低。由於上述兩個政治現實,也說明了陳水扁總統執政時代,沒有召開國是會議的主因。

    話雖如此,在行政、立法完全都有一個相同政黨掌握下,總統是否仍有召開國是會議的必要亦值得學界討論。主因在於當行政、立法都同屬一個政黨時,除非總統、執政黨開誠布公接受外界不同的聲音,甚至是在野黨反對的意見。否則,召不召開國是會議,執政黨都是有能力透過國會多數,通過其想通過的改革方案。此時,國是會議便淪為背書、點綴的儀式,甚至可能免除相關政治責任,圖讓未來總統喪失了一個調和國家分歧的工具。因此,國是會議的召開應當極為慎重,立法院亦應明確規範總統召開國是會議的相關規定,以免國是會議最後淪為政治慶典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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