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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表現 | ![]()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許淑華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6-11-01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2期第8次會議 105卷077期4374號0213-0214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2015年2月,美國獨自公布「無人飛行系統出口政策」,規範美製軍用無人機,必須在嚴格的條件下,才能進行銷售或轉移。美國務院月初與其他48個國家,共同針對武裝或具攻擊能力型之無人飛行載具,發表聯合宣言,呼籲所有國家,共同制訂使用與出口的國際規範。我國外交部在聯合宣言公布的第一時間,便公開表示歡迎與支持,期望未來的國際規範制訂,能為區域帶來和平穩定。的確,唯有訂定國際規範,才能使無人飛行載具的運用與出口有所遵循;並避免遭不法組織利用,攜帶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引為犯罪用途。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6-12-09 |
答覆公報 | 105卷100期一冊4397號0406-0407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航空安全 |
類別 | 空運 |
關鍵詞 | 無人機 ; 無人飛行載具 ; 無人飛行系統 ; 國際規範 |
答復機關 | 交通部 ; 外交部 ; 國防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