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許淑華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6-11-01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2期第8次會議
105卷077期4374號0213-0214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2015年2月,美國獨自公布「無人飛行系統出口政策」,規範美製軍用無人機,必須在嚴格的條件下,才能進行銷售或轉移。美國務院月初與其他48個國家,共同針對武裝或具攻擊能力型之無人飛行載具,發表聯合宣言,呼籲所有國家,共同制訂使用與出口的國際規範。我國外交部在聯合宣言公布的第一時間,便公開表示歡迎與支持,期望未來的國際規範制訂,能為區域帶來和平穩定。的確,唯有訂定國際規範,才能使無人飛行載具的運用與出口有所遵循;並避免遭不法組織利用,攜帶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引為犯罪用途。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6-12-09
答覆公報 105卷100期一冊4397號0406-0407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航空安全
類別 空運
關鍵詞 無人機 ; 無人飛行載具 ; 無人飛行系統 ; 國際規範
答復機關 交通部 ; 外交部 ; 國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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