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徐榛蔚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6-04-29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期第11次會議 105卷026期4323號0276-0277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我國高齡駕駛肇事率偏高,且以自撞居多,雖交通部先前曾推動70歲以上不適合騎車、開車之長者主動繳回駕照,惟其成效不彰,現行交通部預訂今(105)年5月起試辦高齡者駕照回收制度,以75歲為高齡者分界點,新制度將於明年正式上路,屆時將會改為強制接受測驗,雖目前台灣60至70歲長者健康程度皆較過往為佳,但其反應能力與認知能力皆因人而異;另查日本、香港、美國加州等地就年長者更換駕照多以70歲為界,且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2條及第76條等規定,關於職業駕駛人之駕照強制回收年齡為65歲,於一定條件下至多得延長至68歲,爰要求交通部應於試辦後就高齡者駕照回收制度之適用年齡再行檢討合適性,並明確規範道路駕駛應變能力之檢測內容,以確實保護高齡者駕駛用路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6-05-20 |
答覆公報 |
105卷037期4334號0341-0341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老人 ; 機車 ; 汽車 ; 駕駛執照 ; 意外事故 ; 交通安全 |
類別 |
公路 |
關鍵詞 |
高齡駕駛 ; 肇事率 ; 高齡者 ; 駕照回收制度 ; 75歲 ; 適用年齡 ; 交通部 |
答復機關 |
交通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