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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表現 | ![]()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王育敏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2-04-06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1期第6次會議 101卷017期一冊3958號0439-0440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有鑑於近年來頻傳的重大兒虐案件,諸多是導因於有藥酒癮之父母未能使其未成年子女受妥善照顧所致。目前法務部雖已訂定「受刑人、在押人或受保安處分人有子女需照顧之通知處遇流程」,然此一措施係採書面詢問方式,而非主動職權調查,且適用範圍不包含因涉及毒品犯罪之犯罪嫌疑人、被告未受拘禁之情形,顯過於狹隘。爰建議法務部應立即全面清查涉及毒品犯罪之犯罪嫌疑人、被告、受刑人、受勒戒及受戒治處分人,確認其未成年子女之照顧是否妥適無虞,並檢討相關現行措施,本席建議檢調機關將來一旦就涉及毒品犯罪案件進行偵查,即應主動調查被告之未成年子女受照顧狀況。針對此事,本席已於民國101年2月15日召開記者會向法務部建議,惟事隔近二個月,法務部仍無具體回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2-05-11 |
答覆公報 | 101卷032期3973號0199-0200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受刑人 ; 子女 |
類別 | 刑法 ; 訴訟法 ; 法務政務 |
關鍵詞 | 事後通報制 ; 未成年子女照顧 |
答復機關 | 法務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