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江惠貞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4-11-07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6期第9次會議
103卷072期三冊4181號0024-0025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近日媒體披露,新聞媒體環境日漸嚴峻,新聞記者的勞動品質更加下降,雖媒體工作者已經納入「勞動基準法」,記者平均每周工時仍比各行業平均多出8小時。此外,近年由於網路科技進步,平面媒體記者逐漸被要求往即時新聞以及影音新聞的新媒體工作型態發展,以求新聞更新速度與畫面向電子媒體看齊,工作壓力增加,也造成網路新聞逐漸零碎化,許多記者不僅要處理網路報紙即時新聞,還需要學習剪輯影音新聞,紙媒人力縮編以後,許多記者往往一人身兼數條路線,負擔與工作時間亦隨之增加,造成許多記者身心頻出問題。鑑此,建請勞動部重視我國媒體記者之工作環境與條件,訂定媒體記者工時認定原則,使勞動檢查有所依據,進一步保障媒體記者之就業安全與身心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4-12-12
答覆公報 103卷087期二冊4196號0319-0320頁 書面答復
主題 記者 ; 工作時間 ; 工作壓力
類別 國內新聞事務 ; 勞動基準 ; 安全衛生與檢查
關鍵詞 新聞記者 ; 勞動品質 ; 勞動基準法
答復機關 勞動部
關係文書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