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江惠貞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4-11-21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6期第11次會議 103卷083期4192號0141-0142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溫泉法正式實施至今已超過1年,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全台溫泉業者共519家,然目前依照溫泉法規定,取得溫泉標章之業者僅314家,全台尚有超過200家溫泉業者尚未依法取得溫泉標章。各縣市依據溫泉法自去年6月開始展開取締工作,惟至今總共只開罰了36家違法業者,占未取得溫泉標章業者僅不到兩成。中央各相關主管機關包括水利署、觀光局、原民會、內政部等於10年緩衝期間所為之輔導政策以及實施後之取締作業顯有失當,部分業者仍以僥倖心態經營非法溫泉,中央各主管機關難辭其咎。爰此,建請水利署、觀光局、原民會、內政部等相關主管機關善盡督促、取締之職責,促進府際合作,盡速提升溫泉業者取得溫泉標章之比例,俾保障民眾消費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5-01-09 |
答覆公報 |
104卷006期三冊4205號0131-0132頁 書面答復 |
主題 |
地熱 ; 旅館業 ; 標準 |
類別 |
觀光 ; 標準 ; 原住民族群事務 |
關鍵詞 |
溫泉法 ; 溫泉標章 ; 非法溫泉 ; 原住民族地區 |
答復機關 |
內政部 ; 經濟部 ; 交通部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