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林國正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3-11-05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9次會議
102卷065期一冊4090號0285-0286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近期有廠商以劣質油混充高價油販賣,大賺黑心錢,尤其大統、富味鄉等食品公司的油品相繼出包,導致民眾忐忑不安,更威脅國人生命健康,也傷害台灣美食王國的國家形象。然而,現行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之罰責卻太輕,無法達到嚇阻不法廠商,業者根本罰不怕。鑒此,本席要求衛生福利部儘速研修相關法規,如過是攙偽假冒罰則,刑責將由3年以下提高到3年以上,標示不清的罰款,上限由20萬提高到500萬,攙入有毒物質,農藥及動物用藥超過容許標準等違規行為,罰鍰上限將由1,500萬提高到5,000萬元,以警惕不肖業者,並維護全國民眾身體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12-13
答覆公報 102卷080期4105號0114-0114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食用油 ; 食品管理 ; 處罰
類別 食品衛生
關鍵詞 劣質食品 ; 油品 ; 食品衛生管理法 ; 罰責
答復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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