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羅淑蕾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3-12-27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16次會議 103卷003期二冊4112號0115-0116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與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密切相關的各種輔助設施,在政府部門的分工職責不清,長久以來推動甚差,不利於身心障礙者平等生活的基本權利。身障人士忍受生活不便,有苦往肚子裡吞,連一般人可享有的文化人權及生活品質都處於弱勢。外文電影沒有搭配為盲人設計的中文配音,需要親友協助翻譯、說明,表演場館為肢障者安排的座位總是邊邊角角,根本無法看起清楚舞台上的表演,要求場館改善,但得到的回應卻是會妨礙通行、影響安全。希望政府正視身障者的文化參與權與資訊權長期被忽視的問題。建議電視及電影等影音類節目,尤其是重大新聞,立法要求必須有手語、字幕和中文配音,口述影像;銀行網路部分,排除語音的溝通障礙;要求古蹟及藝文單位等要有無障礙設施提供給輪椅使用者;電影院設置至少10%的無障礙觀眾席;法律條文、官方及媒體去除「瘖啞」用語,正名為聾人、聽障者及語障者等;積極推動手語認證;設立聾人報案專線;強化政府機關及學術機關無障礙網頁,務必建立起完備及友善無障礙生活圈,希望政府能正視,落實身障者的資訊和文化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4-03-04 |
答覆公報 |
103卷013期二冊4122號0500-0502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身心障礙者福利 ; 人權 |
類別 |
社政 ; 人權保障 |
關鍵詞 |
身心障礙者平等生活權利 ; 文化參與權 ; 資訊權 |
答復機關 |
內政部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法務部 ; 行政院衛生署 ; 文化部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