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丁守中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2-12-14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13次會議
101卷083期三冊4024號0045-0046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就憲法第1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全世界包括美國在內,已有超過90個國家實施不在籍投票制度。在亞洲,如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韓國等亦實施此項投票制度。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每次選舉約有15%選民(總數高達250萬人),包含台商、外地學生、上班族因居住地不在戶籍地而放棄投票。美國不在籍投票都已實施近一百年(在西元1913年即通過此一制度)之久,屢屢高呼注重人民參政權之我國朝野政黨,卻總以現有技術尚有困難或利弊算計而無法執行,實令人對我國民主成果深感汗顏。雖然不在籍投票可能會觸及政治敏感問題,而被質疑無法保障投票秘密;但為維護公民當家作主之投票權利,本席特要求行政院應督促中央選舉委員會與內政部全力協調,早日建立與實現我國不在籍投票之完善制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02-26
答覆公報 102卷007期二冊4032號0282-0283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選舉
類別 選務
關鍵詞 移轉投票 ; 通訊投票 ; 特別投票所
答復機關 內政部 ; 中央選舉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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